為滿足法院審判工作需要,我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招聘崗位、職責
(一)招聘崗位及人數(shù)
招聘崗位:勞動合同制書記員
招聘人數(shù):5人
(二)崗位職責
勞動合同制書記員是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,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。主要職責包括:
1.安排案件開庭、詢問、聽證、判后答疑等時間、 地點并及時通知各訴訟參與人;
2.核對委托授權手續(xù)等材料,并辦理閱卷手續(xù);
3.制作并送達出庭通知書、傳票、舉證通知書等法律文書;
4.擔任案件庭審及其他記錄工作;
5.校對、送印、送達裁判文書,及時完成案件的移送上訴、退卷工作;
6.案件審結后,及時登記生效,并整理、裝訂、歸檔案卷材料;
7.根據(jù)法官意見做好審判流程公開、裁判文書公開和執(zhí)行信息公開等司法公開工作;
8.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輔助性工作。
二招聘原則
(一)德才兼?zhèn)湓瓌t;
(二)民主公開原則;
(三)公平競爭原則;
(四)擇優(yōu)聘用原則。
三招聘條件
(一)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: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。
2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,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,深刻領悟“兩個確立”的決定性意義,增強“四個意識”,堅定“四個自信”,做到“兩個維護”;勤勉敬業(yè),遵紀守法,誠實守信,謹言慎行,品行端正。
3.具有普通高等院校(非在職)法律??萍跋嚓P專業(yè)??埔陨蠈W歷。
4.大專、本科學歷報考年齡一般不超過28周歲,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。
5.認真細致,踏實肯干,具有一定的解決實際問題能力。
6.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:
1.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;
2.曾被開除公職的;
3.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,尚未作出結論的;
4.具有任職回避情形的;
5.其他不宜擔任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的情形。
四招聘流程
(一)網絡報名
1.報名時間:2024年10月22日9:00至10月27日24:00。
2.報名方式:網上報名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招聘公告,確認符合條件后在公告規(guī)定的報名時間內逐項提交以下報名資料(PDF格式)至郵箱:zzc@gzinternetcourt.cn:
①《廣州互聯(lián)網法院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》(需本人親筆簽名);②本人身份證正、反面;③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;④畢業(yè)證和學位證(應屆畢業(yè)生提供《普通高等學校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推薦表》);⑤中共黨員(中共預備黨員)或入黨積極分子、獲得榮譽、國家法律職業(yè)資格證書、法院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。
3.資格審查:報名結束后,對照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,對于審核通過的人員通過短信或電話通知。
4.報名注意事項:
(1)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。報名一經審核通過,不能更改??忌氄\信報名、誠信考試,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,一經查實,即取消報考資格。
(2)國有單位的在職人員報考,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,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。
(二)考試
包括筆試、技能測試和面試。先組織筆試和技能測試,按照筆試和技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面試人選。面試結束后,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人選??荚嚲唧w安排另行通知。
(三)體檢
組織進行體檢,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(四)考察
體檢合格的,研究確定為考察人選,按程序組織進行考察(考察時應屆畢業(yè)生需提供畢業(yè)證和學位證;非應屆生需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)。
(五)公示
考察合格的,研究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和擬遞補人選,在廣州互聯(lián)網法院官網予以公示。
(六)聘用
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,分別確定為聘用人選和遞補人選。對聘用人選按規(guī)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(xù),實行試用期制度,聘用后試用期為2個月,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資格。
公示期滿后六個月內,當出現(xiàn)遞補情形的,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。
五薪酬待遇
獲聘人員按規(guī)定簽訂聘用合同,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,試用期工資按80%標準計發(fā),年包干經費約7萬元。
六其他注意事項
(一)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招聘公告。
(二)考生參加筆試、資格審核、面試、體檢時,需攜帶身份證;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的,不得參加。
(三)網上報名提交資料后,超過考試規(guī)定時間沒有前來參加筆試、資格審核、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。
(四)本次招聘工作,請考生認真填寫聯(lián)系方式,務必準確無誤,因聯(lián)系方式錯誤導致無法聯(lián)系,致使招考通知信息延遲等問題,個人自行承擔責任。
(五)招聘工作由我院機關紀委監(jiān)督,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或在考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,一經查實,所簽聘用合同無效,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(六)招聘工作咨詢電話:020-36690712、36690716;招聘工作監(jiān)督電話:020-36690728。逢工作日9:30-11:30、14:30-17:30。
(七)招聘公告由廣州互聯(lián)網法院負責解釋。